从株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活性炭、乙酸丁酯等118种化学品不再实施危险化学品管理。这意味着,这118种化学品将不再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即日起,株洲市质监局已停止受理这118种化学品生产企业办理工业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对于已经受理的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发证检验工作,终止行政许可程序。已进行实地核查但尚未进行产品检验的退回检验样品及检验费。
对已获得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书的企业,按照审批权限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或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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