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转型升级要率先走上新高地

   2015-08-25 中华石化网中国化工报

42

核心提示:8月21日,由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主办的《化肥行业转型发展指导意见》宣贯暨氮肥、甲醇行业“十三五”发展研讨

8月21日,由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主办的《化肥行业转型发展指导意见》宣贯暨氮肥、甲醇行业“十三五”发展研讨会在山西晋城举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李寿生在会上指出,化肥行业要在全行业率先走上转型升级的新高地。

李寿生指出,化肥行业要抓住工信部《关于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指导意见》实施的机遇,根据企业发展实际,坚定依靠技术创新,全面落实转型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多项措施。

他强调,要开创经济新常态下行业转型升级新局面,化肥乃至石化行业必须认真完成四个关键目标任务:一是产能过剩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一方面要控制总供给增长速度,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另一方面要积极开拓新市场,充分认识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新机遇。二是形成初具规模的新增长点,要把依靠创新培育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放在发展优先位置,抓住《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等一系列宏观政策推动的创新升级工程项目机遇,努力突破一批核心技术,抢占一批技术制高点,推出一批优先项目,加快培育一批有市场需求、有竞争优势、有规模效应的新经济增长点。三是行业创新平台建设和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积极组建一批产学研紧密结合的行业创新平台。四是发展方式转变在行业运行质量上见到明显成效。

李寿生表示,在全面推动化肥企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化肥企业还要下大功夫实现发展方式上的三个转变:必须从过去依靠要素驱动、扩大再生产的规模速度型发展,转向以技术和管理创新带动质量效益提升的内涵式发展;必须从过去忽视生态环保的粗放型发展,转向以节能环保为主导的循环经济、绿色发展;必须从过去只关注生产的产品制造型发展,转向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为目标的服务制造型发展。

他强调,化肥行业已经涌现了一批转型升级的佼佼者,譬如鲁西化工、华鲁恒升、河南心连心、金正大等。“只要认真实现了这三个转变要求,我国化肥行业就可以说率先走上了转型升级的新高地。”

根据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在会上公开的《氮肥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南》(初稿),到2020年,我国合成氨产能达到7850万吨,年均增速1.8%;氮肥总产能6100万吨,年均增速0.3%;传统单质尿素用量由4000万吨减少至2000万吨,传统氮肥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

业界观点

仍处战略机遇期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理事长顾宗勤:化肥行业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譬如农业领域对化肥的刚性需求还在,工业领域的需求呈上升趋势,化肥生产成本有望进一步降低等。

不过,不利因素也要看到,一是世界能源价格相对处于低位,对我国氮肥生产及出口形成挑战;二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对氮肥行业提出新要求;三是氮肥市场化进程加快,氮肥行业享受的运输、电价等各项优惠将逐步取消;四是天津港“8·12”事件后,各地政府收紧危化品监管,将增加氮肥生产成本,并对其储存、运输及未来发展都会产生影响。

安全生产放首位

工信部原材料司副司长潘爱华:化肥产品和原料中有许多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化学品,如硝酸铵、硝酸钾,如储存或处置不当,轻则化肥失效,重则引起爆炸或者中毒。所以我们一定要以天津港“8·12”事故为教训,按照国务院和各地要求,各企业要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运输的所有环节进行深入安全检查;做好设施设备降温防爆工作;周边有学校、医院、养老院、住宅小区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罐区,凡存在火灾、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风险的要立即停产停业,并稳步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彻底消除隐患。

转型离不开标准化

工信部科技司巡视员韩俊:化肥行业转型升级离不开标准化的支持。目前,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其中,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制定团体标准。希望化肥相关协会率先制定出满足行业需求的团体标准。

延伸产品链未必都增值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能源化工处温倩博士:在科学决策转型方向上,产品链延伸、产品附加值提高、盈利能力增强,是符合正常发展规律的。但对于氮肥等产能过剩行业,这一规律不一定成立,需重点研究。

产品价值链结合竞争力分析,是决策的科学依据。其核心是将产品链价值量化,避免盲目延伸和无效循环,克服劣势、发挥优势。对于复杂产品链,盲目延伸和无效循环利用,容易造成产品链减值;“不可复制、创新发展”将是今后转型的特点和难点。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石化精神,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