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安全隐患 福建省17家涉化企业被通报

   2015-09-11 中华石化网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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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记者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日前,福建省环保厅组织力量对全省部分重点石化、化工和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情

记者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日前,福建省环保厅组织力量对全省部分重点石化、化工和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发现17家涉石化、化工和尾矿库企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予以全省通报。这是今年来福建省通报的第三批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境问题。

这17家企业分别是:福州港燃供应有限公司长乐后安油库、中海石化储运有限责任公司(长乐)、厦门昆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翔安刘五店库区、安溪县恒泊利锰铁矿有限公司、永春宏业矿产有限公司、德化县金灿多金属选矿有限公司、福建省阳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德化)、中石化福建石油分公司石井油库(南安)、福建苏闽石油有限公司(南安)、中石油福建销售有限公司泉州石湖油库、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翁墩油库、中石油福建销售有限公司三明油库、洁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邵武)、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南平东坑油库、中石油福建销售有限公司大华油库(福安)、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安赛岐油库、中石油福建销售有限公司龙岩油库。

检查发现,福州港燃供应有限公司长乐后安油库环境事故应急池容量不足;中石化福建石油分公司石井油库未建环境事故应急池。

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设区市环保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督促相关企业在12月15日前完成环境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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