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通讯社10月12日德黑兰报道,石油部长赞加内表示,伊朗未来两年将签署若干份价值数百亿美元的合同。
他说:“目前伊朗已处于后制裁时代,大量外国公司正考虑在此有所作为。”他还强调该平台需要更多守法并有声誉的公司存在的必要性。
他补充说:“后制裁时代是伊朗法制接轨国际公司的恰当时机。”
2015年9月,伊朗国家石油公司(NIOC)官员表示伊朗将启用新的石油协议模板,引入了类似PSA(产量分成协议)的条款,以此加大对国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NIOC石油产品定价经理Shahrouz Abolhosseini称:“NIOC欲与境外投资者及跨国公司在油气产业展开联营合作。”
2012年之前,伊朗普遍通行的协议模板是回购交易——一种风险服务合同,外国公司在此交易中向石油项目投资,但不可拥有资源。
订约商为项目投入全部资金,并在约定年限后,将开发后油田的作业权交还伊朗前获得现金或其他等效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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