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第三次企业文化建设促进大会召开前夕,中国化工报记者了解到,最近出版的《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企业文化建设报告》首次发布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实施细则》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这是综合国内外研究成果、结合行业实际推出的企业文化建设实施工具,对于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评价、发挥示范单位引领作用、提升全行业企业文化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细则》是对石化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评价标准。其评价指标坚持全面体现与重点突出相结合,评价方法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评价方式坚持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评价结果将成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依据。
《实施细则》设立了企业文化理念体系、企业文化运行体系和企业文化建设效果体系3个一级指标,其下设置8个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下还分别设置了29个三级指标和8项具体指标。其总分设计为1000分,其中企业文化理念体系270分,企业文化运行体系440分,企业文化建设效果体系290分。《实施细则》指出,各企业可根据实际对分值适度调整。
《管理办法》指出,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的认定主体是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和中国化工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国化工企业文化建设协会)。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联合认定命名。
《管理办法》规定,凡申报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具备5项条件,即: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和独特的示范亮点;制定企业文化发展规划和实施纲要;拥有弘扬企业文化的传播渠道和手段平台;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生产经营业绩良好,支持公益事业。若申报企业近两年内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都会被免除申报资格。
《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由中国化工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国化工企业文化建设协会)编制。中国化工政研会表示,我国石化企业众多,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组织结构、企业规模、经济效益、文化生态等各有千秋,《实施细则》只能作为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评价的基本依据,各单位还要结合实际建立自己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方案,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目的。据悉,《实施细则》在发布之前,曾反复在吉林石化公司、华谊(集团)公司、平煤神马集团公司、西太平洋公司、新和成股份公司、黑松林股份公司等企业进行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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