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南昌县开出首张环保治安拘留罚单,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责任人秦志红治安拘留5日。截至今年10月,南昌市已依法行政拘留环境违法责任人7人,刑事拘留2人。
经查,秦志红在未办理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的前提下,在南昌县塘南镇渡口村租用厂房,擅自从事废旧塑料收购加工业务。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严重污染环境。对此,南昌县环保局依法对秦志红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然而,秦志红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继续违法生产和排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南昌县环保局将秦志红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据统计,今年1至10月,该市共检查企业3578家次,责令停止建设企业40家,责令停产企业45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676家。此外,该市还关停取缔企业46家,行政处罚立案109家,移送公安机关10家,行政拘留7人,刑事拘留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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