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1讯,近日,新疆自治区环保厅发布公告称,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关于对中电投霍城煤制天然气项目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的申请》(中电投新疆函〔2015〕18号)及伊犁州环保局初审意见(伊州环自函〔2015〕33号)、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评技术评估报告(新环评估〔2015〕326号)等附件收悉。经研究给予批复。
(http://www.shiyou168.com/zbgs.asp?page=8)
该项目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在主体工程中电投霍城6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获得环评批复的前提下,环保厅同意按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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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首站位于中电投霍城 60 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厂区内。中电投霍城 60 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位于中电投霍城工业园内。
本项目为中电投霍城煤制天然气项目输气管道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方为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建地点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输气管道走向为管道出首站后向西北方向敷设,经过紫田探矿区后进入平原地区。
该管道在平原地区先后穿越 G3016 高速、G218 国道后折向东,在精伊霍铁路南部敷设,直至到达英也尔乡南部。先后穿越 G218 国道和 G3016,到达伊宁末站,线路全长约 28km。
本工程计划投资 23504 万元,工程建成后 2018 年接收煤制气 20×108Nm3/a,2020 年以后接收煤制气 60×108Nm3/a。管道设计输量为60×108Nm3/a。
霍城煤制天然气项目输气管道工程是中电投霍城 60 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的配套工程,通过该工程的建设,可将霍城 60 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生产的煤制气输送到伊宁-霍尔果斯输气管道,通过该管道将煤制气注入西气东输管道系统,将天然气输往乌鲁木齐及中国东部的广大市场。
6月初,中电投霍城煤制天然气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刚刚获得国家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批复,成为2015年新疆首个取得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的工业项目。5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中电投霍城6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中电投霍城6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