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建石油企业义务储备制 保障市场供应稳定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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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借鉴国际石油市场管理经验,逐步建立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义务储备制度,以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平抑市场供求波动,保障国内原油、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

  日前,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副司长王晓川在谈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在今年1月1日施行之后,商务部将开展的进一步举措时谈到这个问题。

  王晓川表示,商务主管部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培育国内原油、成品油市场,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规范原油、成品油市场竞争行为,引导企业走集约化、规模化道路。

  事实上,自成品油批发市场开放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的官员也曾表示过,要由企业承担一定的石油战略储备义务,但确保企业储存石油的相关规定尚在制定中,要求企业分担的储备规模也尚未确定。

  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官员裴建军1月30日在新奥尔良出席美国能源部主办的石油库存会议时曾表示,目前中国企业持有的石油库存主要用于生产和经营,属于周转性库存,并没有为国家建立战略储备贡献力量。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法起草专家组专家吴钟瑚,2月2日在中国能源投资论坛上证实,中国国家石油储备将进入立法,希望不仅是国家,企业也应该参与进来。






                              --来源: 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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