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生产和使用水性涂料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被列为危险废物,影响了我国水性涂料的推广与应用。经过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多次与相关国家部委反应情况,根据收到的国家工信部节能司“关于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报批稿)意见的函”,在最近新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报批稿)中,将涂料生产和使用环节产生危险废物的条目中加入“不包括水性漆”的括号注释,即水性涂料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将不被列为危险废物。此《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将在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正式发布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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