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 3月1日执行

   2016-02-04 中华石化网慧聪化工网

44

核心提示:继北京、上海、江苏省和安徽省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之后,湖南省是全国第五个省份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

继北京、上海、江苏省和安徽省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之后,湖南省是全国第五个省份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从2016年3月1日起执行。湖南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85号),发布补充通知,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确定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为我省本次试点行业。具体行业范围及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办法按《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执行,待试点完成后全面推行。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石化精神,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