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周五刊登“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并称,目标是从2016年开始,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再退出煤炭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量。
“从2016年起,三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意见并称,“在建煤矿项目应按一定比例与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挂钩。”
意见指出,要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引导企业实行减量化生产,从2016年开始,按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
“全面实行煤炭产能公告和依法依规生产承诺制度,督促煤矿严格按公告产能组织生产,对超能力生产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国务院称。
中国能源报此前曾援引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姜智敏称,煤矿制度工作日将做调整,将原来的330天下井工作日调整到276天,可压缩现有煤炭产能的16%。国务院表示,对于安全、质量和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保、技术等方面达不到标准的煤矿,要引导有序退出;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
在推进企业改革重组方面,意见表示,要稳妥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煤炭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利用三年时间,力争单一煤炭企业生产规模全部达到每年300万吨以上。
意见并鼓励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创新产品和投资方式,参与企业并购重组;并鼓励发展煤电一体化,引导大型火电企业与煤炭企业之间参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上周在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人士座谈会上曾表示,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接续,要坚决有序有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当前要突出抓好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坚持发挥市场倒逼作用,政府重点是支持做好员工分流安置,推动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
国务院日前也已出台“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从2016年开始,用五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1.5亿吨,在严控新增产能同时,努力化解过剩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