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4-18讯,4月1日,国家环保部正式受理了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烯烃项目环评申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15日(10个工作日)。
项目主体工程包括:180万吨/年煤气化制甲醇装置和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生产41.54万吨/年聚丙烯和26万吨/年乙烯产品、以及1.71万吨/年硫磺和10.8万吨/年异丁烷、C4+、C5+和C6+以及1.68万吨/年丁烯-1副产品。
项目以洗选后的中、煤泥及鱼卡、大煤沟煤矿所产电煤为原料,采用粉煤气化,变换、低温甲醇、硫回收、甲醇合成装置生产MTO级甲醇,经MTO装置、烯烃分离、转化生产乙烯,丙烯经聚合、造粒等工序生产颗粒聚丙烯等最终产品。其中乙烯作为综合利用产品管线外输,为盐湖集团金属镁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平衡副产氯气生产聚氯乙烯(PVC)。
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烯烃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工业园区昆仑重大产业基地,占地面积251.2公顷(3768亩)。
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庆华矿冶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601390)股份有限公司等木里煤矿原有开发企业共同组建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