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经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核对确认,内蒙古自治区未经核准但已开工建设的煤矿项目共23处。
23处煤矿项目包括:石拉乌素煤矿、油房壕煤矿、纳林河矿区二号矿井、母杜柴登煤矿、新街一矿、巴愣煤矿、长城三号煤矿、长城五号煤矿、长城六号煤矿、营盘壕煤矿及选煤厂、白家海子煤矿、胜利煤田西二号露天矿、胜利煤田西三号露天矿、乌尤特井工矿、格朝克乌拉煤矿、查干淖尔煤矿、达安煤矿、查干陶勒盖煤矿、五间房西一煤矿、白音华四号井工矿、白音乌拉芒来露天煤矿、贺斯格乌拉露天矿、农乃庙鲁新煤矿,这些煤矿建设规模16480万吨/年。
据了解,这些煤矿项目一律停工停建,对拒不停工停建、擅自组织建设生产的,由盟市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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