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获悉,经神华集团批准,神华新疆煤化工分公司将变更为神华集团在新疆的子公司。这一变化,意味着今后神华新疆煤化工分公司将把税全部留在新疆,进一步支持新疆的发展。
神华新疆煤化工分公司党委书记彭晓春表示,4月10日神华集团已正式批准了新疆煤化工分公司变更为子公司的决定,目前正在加紧办理分公司改为子公司营业执照的变更和子公司注册,变更完成后,按照税收政策,税收将全部留在当地,对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和米东区的发展将带来更大的支持。
“神华集团采用的管理架构是集团公司+分公司的模式,其总部在北京,各分公司在全国各地,按照税收政策,60%以上的税收上缴北京,地方只能分到少量税收,不利于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也难以体现出神华企业对资源开发省区承担的发展责任。”彭晓春说。
据了解,我国税收政策规定,设立分公司的,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上执行跨地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而设立子公司则应当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在注册地缴纳税款。从中不难看出,子公司模式更有利于地方分享企业的发展。
神华新疆煤化工分公司2011年成立,该公司运作的项目是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总投资达220亿元,是神华集团继鄂尔多斯煤直接液化项目、包头煤制烯烃项目之后的又一重点示范工程,也是新疆重点工业项目。该项目是利用新疆丰富的煤炭资源生产高附加值的烯烃产品,预计年均销售收入69亿元,年均利税总额24亿元。
4月12日,该公司的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已建设完成,预计今年5月初投产试运行。
据了解,神华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不仅实现了煤变烯烃的高附加值产出,还解决了新疆煤炭外运成本过高等难题,大大提高了新疆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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