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专项整治焦化行业污染 压减产能600万吨

   2016-04-28 中华石化网中国环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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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前河北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焦化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到到今年年底前,现有焦炭生产企业全部

日前河北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焦化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到到今年年底前,现有焦炭生产企业全部达标排放,实现生产废水不外排。同时开展焦炉烟气脱硝试点工作,到2017年底,全省焦化行业达到国家清洁生产二级标准以上水平,氮氧化物实现达标排放。

河北专项整治焦化行业污染压减产能600万吨

河北省大气办日前印发的《河北省焦化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今年年底,通过退出转型,压减焦炭产能600万吨,确保现有焦炭生产企业全部达到污染物排放要求。

开展焦化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是今年河北省防治大气污染实施的四大专项行动之一。《方案》提出,严格环境执法检查,通过退出转型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兼并重组一批、停产整治一批,严控焦炭产能,强力推进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管理。

通过整治,到今年年底前,现有焦炭生产企业全部达标排放,实现生产废水不外排。开展焦炉烟气脱硝试点工作,到2017年底,全省焦化行业达到国家清洁生产二级标准以上水平,氮氧化物实现达标排放。到2018年底,全省焦化行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0万吨、5万吨、15万吨以内,较2015年分别削减57%、50%、50%。

《方案》提出,严控焦炭产能,2018年底,全省焦炭产能控制在1亿吨以内。严把炼焦项目审批关,不再审批炼焦新增产能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污染严重、经营困难、污染治理难度大的企业,鼓励和支持其主动退出,转型发展。在建项目的备案、环评等手续不全的,一律停止建设。新建成项目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准投产。到今年年底,未开展污染治理项目建设,且经环保部门监测不达标的焦炭生产企业,一律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停。

河北省将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施问责,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对整治不力、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并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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