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煤炭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公开征求意见

   2016-06-07 中华石化网中国煤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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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前,财政部发出《关于征求〈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就相关问题向各

日前,财政部发出《关于征求〈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就相关问题向各地相关部门及企业征求意见。

据介绍,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规范煤炭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促进煤炭企业加强成本管理,财政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业(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表示,目前,为了深入挖掘成本潜力,煤炭行业积极探索应用各种成本管理工具方法,以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在煤炭行业应用成本对标管理的过程中,由于煤炭企业间成本核算数据和指标口径存在不一致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成本对标的效果,导致不能完全反映煤炭企业间的成本管理差距水平。通过制定煤炭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将有利于提高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信息的可比性,促进行业成本对标的深入应用,提升对标管理的成效。

为贯彻科学民主立法精神,财政部于今年2月下旬,会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神华集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能源集团等国内主要煤炭企业成本管理专家,成立专门工作组,确定了通过专家和工作组两个层面相结合开展制度制定的工作机制。

据了解,此制度适用于大中型煤炭企业,其他煤炭企业可参照该项制度执行。煤炭企业是指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或洗选加工的企业。煤炭产品是指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原煤、洗选煤等。

《征求意见稿》包括五部分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

明确了制定依据和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定义、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骤,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等内容

第二章为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明确了煤炭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以煤炭产品为成本核算对象,并规定了煤炭产品的具体内容

第三章为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明确了煤炭产品成本的项目分类和主要费用要素项目和内容

第四章为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规定了煤炭企业产品成本的归集、分配和结转流程

附录为煤炭产品生产流程

较为系统地介绍了煤炭开采(包括井工和露天开采)和洗选煤生产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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