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确定第一批创新企业百强工程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改高技[2016]1011号)文件。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化学”)入选首批9家创新企业百强工程试点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营造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引领作用的体制机制环境,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根据《关于实施创新企业百强工程的指导意见》,确定了第一批创新企业百强工程试点企业。
通知要求各相关企业启动实施试点方案,并就相应政策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立足全局,通盘考虑,采取有力措施,细化实化相关政策,完善督办协调机制,促进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推动创新企业百强工程深入实施。
万华化学作为唯一入围的化工类企业,借力此次试点契机,将不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在国际上的产业地位,尽快实现“万华聚氨酯向万华化学”、“中国万华向全球万华”两个重大转变。
为保障试点任务和目标的实施,万华将依托现有产业技术领先优势、企业系统创新能力、产业链一体化整合和国际化运营的成功经验,加大人才储备,保障资金落实,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加强文化建设。
关于创新企业百强工程
实施创新企业百强工程,主要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和支持一批行业骨干企业开展创新驱动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探索创新发展的新模式、新途径和新机制,健全创新组织和制度,增强配置创新资源的能力,提升企业主导产业技术创新的实力和水平,形成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领军企业,引领带动产业走创新发展道路。
到2020年,通过创新企业百强工程实施,试点企业集聚一批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建设一批代表行业水平的高端创新平台,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创新驱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建成世界一流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和全球化创新网络,打造在技术、管理、组织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带动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创新集群,成为行业创新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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