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从江苏省物价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6家化工企业因价格垄断行为被查处。
2014年下半年,群众举报反映江苏省连云港、盐城等地部分化工企业共同提高氯代苯酚(生产农药、药品制剂的原料)产品销售价格,并通过销售公司统一对外销售。经过近半年的外围摸查,于2015年3月对涉案6家企业立案调查,获得大量证据,证实6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成立,并于近期依法实行了行政处罚。
据了解,涉案的连云港致诚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拜尔特化工有限公司、灌云金安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恒贸化工有限公司、滨海鸿嘉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焦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6家企业统一氯代苯酚产品最低销售价格,以及通过上海焦点统一开票、统一销售的行为,排斥、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了下游公司及最终消费者的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属于“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
江苏省物价局对涉案企业处以“每家企业2014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6家企业合计罚款3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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