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企业积极响应《规划》 提升绿色安全发展水平

   2016-09-29 中华石化网慧聪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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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十三五期间,国家对各行各业加大环保力度,化工行业污染较大,必将是重点整治行业之一,化工行业通过去库存

十三五期间,国家对各行各业加大环保力度,化工行业污染较大,必将是重点整治行业之一,化工行业通过去库存、化解过剩产能等措施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国家不断推出新政,化工行业积极响应新政的号召,通过此举,共同治理环境污染问题。京津冀一体化在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了环保治理的力度,影响环境或与雾霾有关的企业均要实行搬迁,化工涂料产业的下游汽车厂、家具厂、钢结构厂等均实行了严格的环保政策和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相关的企业很难达到排放标准,只能选择搬离京津冀地区。不难发现,京津冀的发展是国家发展的重点区域,北京市出台了严格的政策,重点监控地区环保。

9月26日,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公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简称《规划》),《规划》重点指出,80家危化品企业三年内将退出北京,引起了相关人士的广泛关注,据了解,北京市有储存危化品的经营企业共181家(不含加油站和油库),其中80多家企业有退出意向,目前有38家相关企业完成了退出北京的工作,包括通州、大兴、昌平及怀柔,2016年计划再退出20余家,未来两年退出剩下的20余家。这些企业经营范围主要是化工原料及工业气体。

此外,《规划》指出,有部分危化品在五环内使用。目前,北京市正研究五环以内允许使用的满足城市运行需求的危化品正面清单,包括成品油、医用气体、化学试剂等。届时,将只允许指定清单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在五环内使用。可见,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将继续加强对危化品使用的监管。

同时,规划中提到,未来,京津冀将建立跨区域领域的联合执法机制。主要针对危化品运输、新机场建设等,北京市安监局将赴津、冀两地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当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危化品企业生产规定

众所周知,危化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且事故对企业和人造成的危害很大,如何将事故降低到最小程度,取决于企业本身的安全管理,以下内容是关于危化品企业生产规定的重要内容(摘自于网络):

1)、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依法设立是要求: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结构规划;企业的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新建化工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必须经过正规设计、必须装备自动监控系统及必要的安全仪表系统,周边距离不足和城区内的化工企业要搬迁进入化工园区。

证照齐全主要是指各种企业安全许可证照,包括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和各类相应的安全许可证不仅要齐全,还要确保在有效期内。

依法设立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首要条件和前提保障。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准入的首要关口,是检查企业是否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环节,是安全监管部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行政手段。而非法生产行为一直是引发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群死群伤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2)、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是强化企业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的重要途径,是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不严格往往是事故发生的首要潜在因素。

3)、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化工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品种繁多、特性各异的危险化学品,涉及复杂多样的工艺技术、设备、仪表、电气等设施。特别是近年来,化工生产呈现出装置大型化、集约化的发展,对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从业人员的良好素质是化工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的基础条件。只有经过严格的培训,掌握生产工艺及设备操作技能、熟知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需要取证的岗位依法取证后,才能承担并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保证自身和装置的安全。

不符合录用条件、不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持证上岗的“三不”人员从事化工生产极易发生事故。

4)、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

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途径和基础性、长效性措施。

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确保变更带来的危害得到充分识别,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变更按内容分为工艺技术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和管理变更等。变更管理在我国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中是薄弱环节。发生变更时,如果未对风险进行分析并采取安全措施,就极易形成重大事故隐患,甚至造成事故。

在作业遇险时,不能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往往会使事故扩大,造成施救者受到伤害甚至死亡。

5)、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

隐患是事故的根源。排查治理隐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基本任务,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最有效手段,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对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细致的规定。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消除不及时,都可能成为事故的诱因。

6)、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设备、设施是化工生产的基础,设备、设施带病运行是事故的主要根源之一。

报警联锁系统是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降低安全风险、保证装置的平稳运行、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是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未经审批、随意停用报警联锁系统会给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隐患。

7)、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是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的重要预警手段。可燃和有毒气体含量超出安全规定要求但不能被检测出时,极易发生事故。

8)、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化工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均具有很大的风险。

严格八大作业的安全管理,就是要审查作业过程中风险是否分析全面,确认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安全措施是否足够并落实,相关人员是否按要求现场确认、签字。同时,必须加强作业过程监督,作业过程中必须有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作业过程中因审批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导致的人身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

9)、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违章指挥,往往会造成额外的风险,给作业者带来伤害,甚至是血的教训,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是不顾他人安全的恶劣行为,经常成为事故的诱因。

10)、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作业人员在岗期间,若脱岗、酒后上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旦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往往造成严重后果。

危化品运输有新规

化工物流运输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究其原因,首先,行业准入门槛非常低,难成规模效应;另外,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也低,专业素质整体较低。很多货主单位以低价格把危化品委托给没有任何资质的物流企业,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这些企业在安全上没有投入,上路以后,安全风险便传递给全社会,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多年来,国家不断推出相关政策,治理危化品行业,降低行业风险,今年十三五开局之年,危化品整治工作仍在进行中。在《规划》中指出,危化品运输被列为重点行业,危化品运输到全国各地,会时常途径高速公路,为了减少超载货物引来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高速公路将设超限监测设备。看到这里,卡车司机和危化品企业一定要提高警惕,国家将会持续大力度治理危化品行业,大家一定按照规章制度操作。

北京市将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提高客货运输车辆运行安全性能。同时还将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取缔无证驾驶、违法超载、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到2020年,北京市将在货物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处、高速公路入口处,设立公路超限检测站或装备动(静)态监测等技术设备,全面禁止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加强治超执法管理。此外,还将加强渣土车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规范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严防违规运输行驶。

另外,慧聪化工网上周发布了一条新闻《物流运价提升35%对国内化工行业影响颇深》,文中指出,今后6.8米车最多装10吨,9.6米车(前四后四装14吨,前四后八装18吨),13米半挂车最多装32.5吨!(那种40吨,4.5米高整车的年代将一去不复返)。重要通知9月21号起,13米半挂车减吨,总重不得超49吨,总高不得超4米!运费必定大幅上调,原来总重(55T)-车皮(16.5T)=实际载重(38.5T),以100元/吨为例,运费为3850元/车,现在运费总金额不变,实际载重为:【总重(49T)-车皮(16.5)】*4/4.5=实际载重(28.8T),运费单价为3850元÷28.8T=133.6元。运费单价上调33.6%左右。再加相应增加的税金,运价起码涨35%。

物流提价35%,无论对化工行业还是危化品行业都会受到影响,希望企业在生产期间提前制定生产计划,降低企业的成本。

综上所述,《规划》的出台,利好于危化品企业的管理更加严谨、规范,助推行业的健康发展。危化品行业积极响应国家规划,从而使得危化品行业的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全面提升绿色安全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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