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召开煤炭去产能通气会并下发《关于适度增加部分先进产能投放、保障今冬明春煤炭供应稳定的通知》,明确表示将在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即可以在276个工作日至330个工作日之间,有条件有序释放部分安全高效先进产能,以改善煤炭供需状况,同时允许煤炭企业在国庆“十一”假期组织生产,以满足冬储煤的实际需要,但没有参与产能释放的煤矿仍要严格执行276个工作日制度。《通知》对产能释放主体做了明确限定:
一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发挥先进产能作用促进煤炭行业转型升级(爱基,净值,资讯)的意见》规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评定的先进产能煤矿。
二是国家煤监局公布的2015年度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各地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申报的安全高效煤矿。其中,不包括规模小、煤与瓦斯“双突”、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安全风险大、安全无把握的煤矿。
三是考虑到煤种的实际需要和特定用户运输距离的限制,以上主体难以有效承担产能调节任务的,部分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从2015年度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中再择优确定少数煤矿,报经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后,纳入产能调节企业范围的煤矿。
对于上述主体,其实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分别是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评定的74家先进产能煤矿和国家煤监局公布的2015年度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前者山西共有18处煤矿入选,而后者山西则有217处煤矿,即山西共有235处煤矿参与此次先进产能释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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