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10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称“齐翔集团”)的部分股东拟对外签订齐翔集团股权转让协议的通知,可能对公司股价构成影响。本事项可能会导致齐翔集团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齐翔腾达同期发布的第三季度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6.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亿元,同比增长超过五成。预计2016年,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在55%至85%之间,净利润总额在2.85亿元至3.41亿元之间。公告表示,受化工品价格上涨影响,公司部分产品盈利能力增强,加之新产能投放,预计业绩大幅增长。
公司季报显示,截至第三季度末,齐翔集团持有公司52.37%的股份。车成聚直接持有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9.58%的股份,并直接持有本公司2.33%的股份,车成聚与齐翔集团为一致行动人。从公告看来,是否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股份的转让尚且不知。
近年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尤其是实际控制人对于公司的重大影响逐渐显现。经历了二十余年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不断壮大,上市公司数量迅速增加,公司的业务形态、结构千差万别。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成熟,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逐渐多元化。以往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清一色的一股独大,尤其是国有企业,实际控制人大多是地方国资委或者财政局。50%以上的绝对控股。民企基本是老板一个人。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越来越多元化。一个显著的现象是,很难有一股独大的控股股东地位的存在,股权结构逐渐分散化。
现阶段,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三成就已经是比较大的比例,诸如万科等的大型公司,股权结构更是非常分散,以致于上市公司遭举牌的现象越来越频繁。现代社会,各种金融资本的存在,公司的发展壮大不能只依靠某一方面的力量,二是需要很多方面的资源一起做。
从国际资本市场经验来看,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非常分散,很多公司无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充分分散,从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公司。现代公司治理体制下,这些公司受到管理层的管理,职业经理人获得较高的报酬,以及部分股权激励。在公司持续经营的过程中,为所有股东创造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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