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受理贵州60万吨/年煤制烯烃环评

   2016-11-09 中华石化网中国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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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1月4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公告,正式受理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环境影响评

11月4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公告,正式受理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4日-17日(10个工作日)。

2016年3月1日,国家环保部曾经发布《关于不予批准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正式通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不予批准。

此前环保部指出,该项目在选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气环境影响、废水处理和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等五个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

项目计划新建180万吨/年甲醇、180万吨/年MTO(含OCC单元)、30万吨/年LLDPE和30万吨/年PP共4套生产装置,以及相配套的储运、水、电、汽、空分空压、火炬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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