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山西焦煤集团与河钢、首钢、鞍钢、宝钢、马钢、华菱钢六大钢铁集团在京签订了2017年炼焦煤中长期合同。这是继前期神华、中煤能源与五大电力集团签订动力煤中长期合同后又一领域的重大突破。
钢铁煤炭行业近年来同受产能严重过剩影响,随着去产能工作进度的加快和政策措施效果的不断显现,两个行业经营状况实现明显好转。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钢铁煤炭出现价格过快上涨的情况,但目前的供需基本面并不支持钢铁煤炭价格的大幅度上涨。
从国际经验看,大宗物资交易采取中长期合同是通行做法。电煤和炼焦煤中长期合同的签订,一方面实现了与国际大宗物资交易规则的实质性接轨,同时也有利于上下游企业生产组织,减少供需波动,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优化运力配置,减少运输资源浪费;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实施去产能;有利于降低企业和社会成本,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实现煤钢运多赢局面。
中长期合同的关键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合理的条款设计。此次双方商定了“基准价加级差”的灵活定价方式,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对数量大、运距远、还款快的客户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其中,基准价比较充分的反映了煤矿的生产成本和用户的承受能力,兼顾了双方利益诉求,可以有效减少分歧矛盾,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企业自愿加政府有关部门、运输企业积极推动、大力支持,此次中长期合同有望得到较好执行,有力促进煤炭市场稳定供应和经济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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