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原油非国营进口允许量为8760万吨

   2016-12-02 中国化工品牌网中化新网

396

核心提示:12月1日,商务部公布了《2017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进口允许量总量总量

12月1日,商务部公布了《2017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进口允许量总量总量为8760万吨。

申请企业要求:近两年具有原油进口业绩或使用进口原油的资质; 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水运码头(或每年200万吨换装能力的铁路口岸)的使用权,以及库容不低于2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的使用权;银行授信不低于2000万美元(或1.2亿人民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等。

商务部将依据符合条件的企业2016年1-10月原油进口允许量的实际执行情况下达2017年第一批进口允许量;此外根据企业实际进口情况、经营需求和新增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申请,适时追加和调整允许量。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宣传化工品牌,传递化工信息,繁荣化工行业。在此本站对原作者致以敬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