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石化网综合消息 2016-12-16讯,12月14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公告,拟对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正式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4日-20日(5个工作日)。
项目以贵州当地无烟煤为原料,采用粉煤气气技术和S-MTO技术生产烯烃,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80万吨/年甲醇装置、18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30万吨/年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和30万吨/年聚丙烯生产装置,以及相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约167.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7.1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2%。
2013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贵州织金新型能源化工基地暨一期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发改办产业〔2013〕502号),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2016年3月1日,国家环保部曾经发布《关于不予批准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正式通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不予批准。环保部指出,该项目在选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气环境影响、废水处理和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等五个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报批总投资1677097万元人民币(以下均以人民币计)。其中建设投资1593351万元,建设期利息约76250万元,流动资金7497万元。
项目建设期3年,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543530万元,增值税59095万元,利润总额133113万元,所得税33278万元,税后利润99835万元,总税收92373万元。全部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03%,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3年建设期)为10.41年,总投资收益率为7.86%。拟建项目预计可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建设内容
新建180万吨/年甲醇、180万吨/年MTO(含OCC单元)、30万吨/年LLDPE和30万吨/年PP共4套生产装置,以及相配套的储运、水、电、汽、空分空压、火炬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