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出台氟盐化工产业发展意见 力争2018年营收达200亿

   2016-12-20 中华石化网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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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赣州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氟盐化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产业规划编制、基

近日,赣州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氟盐化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产业规划编制、基地平台建设、招商引资、人才队伍建设、产业政策制定、加大资源保障以及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推进氟盐化工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会昌、全南、兴国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建设,培植壮大氟盐化工产业集群,到2018年,力争全市氟盐化工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亿元。依托全市产业规划布局,赣州市鼓励企业自主招商、以商招商,重点引进与本市氟盐化工产业集群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大企业、大集团落户会昌、兴国和全南三个省级氟盐化工产业基地。支持会昌、全南依托省级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加快培育壮大氟盐化工产业;支持其他县(市、区)引进的项目按照异地落户政策,优先落户会昌、全南氟盐化工产业基地。

在产业发展政策方面,赣州市着力于制定氟盐化工产业发展激励政策、保障氟盐化工产业发展用地供应、拓宽氟盐化工企业融资渠道和方式。其中,从2016年至2018年,市、县两级统筹安排一定资金,并充分发挥交银赣南苏区产业发展基金等产业基金的作用,扶持氟盐化工产业发展。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定位,且在两年内竣工投产的氟盐化工精深加工项目,生产性固定资产3亿元以上的,由市政府给予一定的专项补助资金;生产性固定资产1亿元以上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一定的投资补助。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由受益财政按项目产生税收中地方所得部分的10%奖励给项目企业,此政策三年不变。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且当年盈利的工业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企业经营班子5万元、10万元,之后每上一个10亿元台阶相应奖励10万元。

在资源保障方面,赣州市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将兴国、石城、会昌、瑞金、全南列入市矿产资源第三轮总体规划五个省级萤石资源产业基地,力争到2020年新增萤石资源1000万吨;建设全南华星、石磊,兴国中萤等3个萤石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鼓励地勘单位、民营企业依法取得探矿权,加大地质找矿资金投入,新增萤石、锂、石墨等资源储量,提升氟盐化工产业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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