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公布了《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煤炭开发布局科学合理,供需基本平衡,大型煤炭基地、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大型现代化煤矿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基本建成集约、安全、高效、绿色的现代煤炭工业体系。
我国煤炭工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主要体现在煤炭产能过剩、结构性矛盾突出、清洁发展水平亟待提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为此,规划在集约、安全、高效、绿色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
集约目标方面,《规划》提出,化解淘汰过剩落后产能 8 亿吨/年左右,通过减量置换和优化布局增加先进产能 5 亿吨/年左右,到 2020年,煤炭产量39亿吨。煤炭生产结构优化,煤矿数量控制在6000处左右,120万吨/年及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80%以上,30万吨/年及以下小型煤矿产量占 10%以下。煤炭生产开发进一步向大型煤炭基地集中,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 95%以上。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煤炭企业数量 3000家以内,5000万吨级以上大型企业产量占 60%以上。
安全方面,《规划》要求,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 15%以上,百万吨死亡率下降 15%以上。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明显进展,煤矿职工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高效方面,《规划》提出,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 85%,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 65%,建成一批先进高效的智慧煤矿,全员劳动工效达到1300 吨/人·年以上。
绿色方面,《规划》要求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升,煤层气(煤矿瓦斯)产量 240 亿立方米,利用量 160 亿立方米;煤矸石综合利用率 75%左右,矿井水利用率 80%左右,土地复垦率 60%左右;原煤入选率 75%以上。
《规划》对先进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提出要求,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产业,在煤焦化、煤制合成氨、电石等领域进一步推动上大压小,淘汰落后产能。以国家能源战略技术储备和产能储备为重点,在水资源有保障、生态环境可承受的地区,开展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低阶煤分质利用、煤制化学品、煤炭和石油综合利用等五类模式以及通用技术装备的升级示范,加强先进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提升煤炭转化效率、经济效益和环保水平,发挥煤炭的原料功能。
《规划》认为,“十三五”时期,煤炭工业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更加错综复杂。从国际看,能源格局发生重大调整,煤炭消费重心加速向亚洲转移,煤炭生产向集约高效方向发展。从国内看,煤炭的主体能源地位不会变化,能源需求增速放缓,清洁能源替代步伐加快,生态环保和应对气候变化压力增加,煤炭工业发展迎来诸多历史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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