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出炉

   2017-02-13 中华石化网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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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2月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简称《草案》)获通过。业内专

在2月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简称《草案》)获通过。业内专家和相关企业表示,《草案》将管理职责划归农业部门,既提高了监管效率,也有利于解决重复监管、监管盲区并存的问题。同时《草案》还明确了农药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加大了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些都有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业界期待相关实施细则能尽快出台。

“农药的生产、登记、经营、使用将与药品一样实现全程化、一体化,由农业部门统一管理,使农药全生命周期实现可追溯。”2月9日,山东省农药检定所所长杨理健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钟华认为,《草案》将改变农药管理“九龙治水”的现状。将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并强化监管手段,表明国家对农药行业的管理将更加明确,同时也会更加严格,有利于解决重复监管、监管盲区并存的问题。

据了解,《草案》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三项举措:一是严格全过程管理。将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对农药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鼓励减少农药使用量,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监管。二是明确生产经营者对农药安全和有效性负责,要求及时召回有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的农药。三是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通过提高罚款额度、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

杨理健表示,《草案》对农药管理制度、登记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假冒伪劣农药定义、农药的使用回收以及违法惩处等进行了重大修订。随后,农业部将制定《农药管理条例》实施的相关细则,规范每一种监管措施和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促进生产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单位正规经营,使用者科学合理使用,监管部门依法依规管理。

对于《草案》中明确监管部门、简化登记程序及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内容,农药企业表示出非常支持的态度。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季嘉嘉表示,取消临时登记,提高了登记门槛,以后登记的农药技术水平更高,保证了科学性,对正规农药生产企业十分有利。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敬权认为,《草案》除了可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外,还杜绝了不规范企业乱钻空子的可能性。“《草案》从法规上明确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大了制造假冒伪劣农药的惩罚力度,这对于规范生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重点企业来说,是一直翘首以盼的事情,有利于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孙敬权说。

四川省福华农科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张华表示,《草案》提出了农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促使行业内的优质企业更加重视研发和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安全环保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修订重点内容

●交由农业部门统一管理。

●明确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扩大农药登记的申请主体。

●允许转让登记资料。

●改革农药登记试验制度。

●取消农药临时登记。

●完善假农药的定义。

●完善劣质农药的定义

●改革农药生产许可制度。

●规范委托生产行为。

●健全农药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农药标签管理。

●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

●健全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完善农药使用。

●强化农药使用者的义务。

●完善农药使用记录制度。

●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制度。

●建立农药诚信档案制度。

●建立农药召回制度。

●完善已登记农药退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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