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海湾国家加强能源合作符合双方愿景

   2017-02-13 中华石化网中国发展观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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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海湾地区是亚非欧三大洲交通枢纽,是全球最大的能源产地、最大的建筑市场、最多的人均旅游消费地,也是中国

海湾地区是亚非欧三大洲交通枢纽,是全球最大的能源产地、最大的建筑市场、最多的人均旅游消费地,也是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之一。海湾国家地处“一带一路”沿线的枢纽地带,更是推进“一带一路”区域合作的关键节点。

在加快推进“一带一路”的大背景下,2016年12月17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为指导单位的“中国—海湾国家经济合作智库峰会”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如何加强中国与海湾国家之间的能源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深化分工、进一步拓展市场,成为与会的中外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及企业人士探讨的重点话题。

中国—海湾国家能源合作日益紧密

近十年来,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世界能源格局也在深度调整。国家能源局国际司副司长安丰全在会上说,这种调整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能源的清洁化、低碳化趋势加快。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的背景下,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非化石能源,逐步成为能源资源的主体。2015年,全球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新能源装机容量一半以上,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不断上升,绿色低碳多元的能源体系大幅度提升。

第二,能源生产利用过程自动化。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新业态不断涌现。

第三,能源格局国际化。全球正在形成多极发展的新能源格局,能源消费中心也在下移,发展中国家正成为全球能源消费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第四,传统能源安全风险与非传统能源安全风险相互交错。日本福岛核事故等引起国际社会对能源安全,特别是输送能源通道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的高度重视。能源问题不再是单纯的能源供应问题或者能源消费问题,逐步成为一个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生态环境及气候变化等多层面的战略性问题,越来越需要深化全球合作,包括各种形式的区域型合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王金照从三个角度分析了中国与海湾国家能源贸易合作的现状。

他认为,从合作角度看,能源合作是中国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海合会)合作的关键内容。2015年,中国石油进口的1/3来自海湾国家,液化天然气也大致有1/3来自海湾国家。总体来讲,海湾地区是中国最主要的油气来源,中国也是这些国家最主要的油气出口地。可以说,中国与海合会之间的能源关系是当今最重要的能源关系。

从发展角度看,未来中国的石油天然气进口会不断增长,随着欧洲能源消费降低,美国能源独立,中国和海合会的能源相互依赖只会加强而不会减弱。

从贸易角度看,能源贸易是中国与海合会贸易的主体和核心。特别是从海合会对中国的出口来看,98%的出口值集中在石油、天然气以及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料的化工产品,可以说,中海之间搞好了能源合作就在很大程度上搞好了贸易合作。

沙特阿美石油公司亚洲公司副总裁穆莎巴·卡塔尼在发言中表示,过去25年,中国与沙特能源合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他说:“上世纪90年代初,沙特阿美石油公司向中国国家石油公司卖出了第一批原油。当时很少有人会想到,现在中国每天要从外部世界进口750万桶原油!”

穆莎巴·卡塔尼说,中国是世界第二大原油进口国,仅次于美国。目前,中国从60多个国家进口160多种石油产品,中国有1/3的原油进口来自海合会成员国。2006年开始,沙特一直是中国最大的原油供应商,每天向中国供应超过100万桶原油。中国是沙特原油出口的第二大目的地国。

他介绍,沙特阿美石油公司参与了石油炼化的各个环节,目前在中国有两家石油炼化企业,其中沙特阿美石油公司参股的福建石油炼化项目的炼化能力为24万桶/天。沙特阿美也与中石化、埃克森美孚合作,在当地建立了石化产品的零售公司。在研发方面,沙特阿美石油公司在中国建立了研发中心,35名成员从事石油勘探到石油炼化各个环节的研究。在上海和厦门,沙特阿美石油公司成立有办事处,提供采购和服务业务。

会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王震对中国与中东油气合作的现状做了梳理。

第一,上游投资已经形成规模,下游合作初见成效。中国石油公司权益产量占海外产量的1/3。四家石油公司在伊朗、伊拉克、阿联酋等8个国家运行了22个上游项目,累计投资200亿美元,油气权益产量2600万多吨。中石化海外第一个炼厂项目——沙特延布炼厂于2015年正式投产,炼油能力2000万吨/年,总投资100亿美元。

第二,石油贸易是重头,天然气贸易快速增长。中国和中东原油贸易量不断攀升。2015年达1.7亿吨,较2010年增长51%,年均增速达8.6%。中国从中东国家进口原油量占进口总量的“半壁江山”。原油进口地主要包括沙特、阿曼、阿联酋、伊拉克、伊朗、科威特六国,沙特是中国最大的原油进口来源地。而在天然气贸易上,中国与中东天然气贸易时间虽短,但发展很快。2009年起,中国开始从中东规模性进口液化天然气(LNG),2015年进口量达70亿立方米,增长10倍。天然气进口主要来自卡塔尔,卡塔尔是我国第三大天然气进口来源地,第二大LNG进口来源地。

第三,中国工程技术服务在中东树立了良好形象。中国工程技术份额约占中东的四分之一,高质量完成了多个大型项目,包括阿布扎比原油管道、伊拉克多个油田钻完井等。同时,有数个正在执行的大型项目,包括伊拉克格拉夫油田FCP升级项目、沙特拉斯坦努拉管道项目、阿联酋曼德油田开发项目。

第四,中国装备正逐步进入中东市场。中国装备在中东的整体市场占有率低,西方公司占据中东装备市场的75%以上。中国装备在部分国家占有一定市场份额,但是总体来说进入时间较短,不占据高端领域。随着我国装备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未来的发展空间很大。

“中石化多年来也与沙特阿美石油公司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中国石化集团生产经营管理部协调处处长苏彪在会上说。他介绍,在原油贸易方面,双方签订了原油贸易备忘录,2015年双方原油贸易达到150万桶/天,目前合作执行情况良好。中石化于2004年1月在沙特开始合作项目,与沙特阿美石油公司以80%:20%的股比组建中沙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展非伴生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以及相关其他产品的勘探、评价、开发、生产、销售等业务。

在原油炼厂方面,中石化和沙特沙比克公司在天津合作建设了100万吨乙烯合作项目,双方股比各占50%,该公司于2009年11月20日注册成立,合作期30年。此外,中石化与阿联酋、新加坡也有合作项目。

在石油工程方面,截至2013年1月,中石化有四家油田企业在沙特进行了64个石油工程项目,合同总额32.3亿美元,其中参与的施工队伍41支,执行人员2890人。

为了提高我国石化炼化工程在国际市场的能力,2011年中石化组织六家装备企业访问沙特,就中国装备企业在沙特入网认证注册和拟投资建厂进行了深入交流。截至目前,已有12家装备企业在沙特完成注册。

中国—海湾国家能源合作机遇和挑战并存

“毫无疑问,中国对能源的需求与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是吻合的。尽管世界正在努力地寻求替代能源,但石油还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穆莎巴?卡塔尼在会上表示。他说,2016年4月,沙特发布了“2030愿景”,这一愿景的目标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内容非常契合。

沙特国王石油研究中心总裁萨马尔?阿尔什干表示,希望通过沙特“2030愿景”建立更加开放、更有活力的市场,使其更加多元化,同时切实减少对石化燃料的依赖,为国内国际投资者创造一个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他说,不管多么宏大的概念,都不应止于制定目标层面,更要关注如何将其落实到位,而且要使各方都能够从中受益,为此需要是进一步深化现在的合作,加深彼此之间的了解。

安丰全认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各国能源发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没有一个国家能凭借一己之力谋求自身的绝对安全,也没有一个国家可以从别国的动荡中收获稳定。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谋发展,已成为世界的潮流,也是中国与海湾国家能源合作的新特点。

王震表示,中国与中东国家的合作潜力非常大。在储量上,中东是世界主要油气储备分布区,剩余可采储量规模大,油气储量占全球的四成以上。石油储量主要分布在沙特、伊朗、伊拉克、科威特、阿联酋五国,天然气储量主要分布在伊朗和卡塔尔。

在产量上,中东是世界主要油气产区,增产潜力大,将长期保持世界主要石油产区的地位。中东石油产量目前占全球三分之一,预计2020年和2030年,石油产量分别占全球的33%和40%。天然气产量将快速提升,目前占全球六分之一,预计2020年和2030年,将分别占全球的22%和32%。

在成本优势上,中东是世界油气生产成本最低的地区。石油的平均生产成本仅27美元/桶,低于50美元/桶的世界平均水平。天然气生产成本更低,中东国家有大量的伴生气,许多天然气项目几乎没有成本。

在对外合作上,中东多数国家油气对外开放,合作政策各异。除沙特、科威特的石油上游外,其余主要国家油气行业总体对外开放,合作形式多样。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油价持续走低,中东地区部分国家采取私有化、公开募股等形式筹集资金。

在合作前景上,中东地区是“一带一路”能源战略的重点合作区域。我国对中东外交加强,有望深化与重点国家油气合作。

苏彪则坦言,中东方面的竞争过于激烈,沙特欢迎全球工程承包商前往开展业务,通过充分竞争来降低成本。沙特的企业长期使用是欧美技术标准,甚至高于欧美标准,对整个施工的要求标准非常高,中国的设备材料很难进入。沙特企业普遍不接受中国设备材料的标准,中国设备厂家通过沙特认证的极少,大多不在设备材料的采购清单中。由此造成在项目总承包过程中,采购成为中国企业的劣势之一。

在中阿交流协会副会长秦勇看来,海湾国家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其战略地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当前我们主要面临两项挑战,一是中国与海合会国家自贸区谈判问题,二是中国与海湾国家合作转型升级问题。这两大问题需要双方政府和智库同时发力,共同应对挑战,共同迎接机遇。

更好地促进中国与海湾国家能源合作

2016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访问沙特期间会见海合会秘书长扎耶尼时提出,中海双方合作具有扎实的基础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希望双方开拓进取,中方愿成为海合会国家长期稳定可靠的能源供应市场,同海方构建上下游全方位能源合作格局。双方深化基础设施建设,通信、电力、投资、金融、航天、核能、可再生能源的合作。王金照认为,习近平主席为中海能源合作指明了方向和原则。

他建议,第一,开展综合性全产业链的互利双赢合作。中海能源合作应遵循三点原则。一是综合性原则,不仅要考虑到石油、天然气这些化石能源的合作,也要考虑到中国具有优势的核能、可再生能源、能效等领域合作。二是全产业链合作,不仅关注原油、天然气领域,也要关注炼化,包括下一步的销售,甚至更长远一点,在能源工业的研究开发上也有很大的合作空间。三是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要进一步开放市场,虽然在其他领域我们彼此都是比较开放的,但是在能源领域尤其在油气的很多环节存在制度障碍,应该进一步开放促进这种合作。

第二,大幅提升中海油气合作层次和水平。一是在原油贸易中加大长期合同的比例,给予中国优先购买权。二是在油气定价中逐步改变欧、美、亚洲市场差异定价的做法,消除亚洲溢价。从长远来看,中国正在建设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应逐渐将相关价格指数纳入中海之间的石油天然气交易定价,更全面地反映市场供需关系。三是在中游炼化环节,鼓励中国企业到海合会投资,并和中国国内的炼化企业形成更紧密的产业联系,进一步提升炼化环节中国投资的股比。四是从长远看,海方应逐步向中国放开油气勘探开发,近期可以从采购更多的中国勘探开发设备和服务,以及放开天然气勘探领域起步。五是中方应进一步向海合会国家开放油气中下游的投资,吸引海合会国家来中国投资建设油气储运中心。六是尽快达成中国和海合会自由贸易协定,为贸易投资做好制度上的安排。

第三,向核能、可再生能源和能效领域进一步拓展合作。一是互补性很强,合作潜力巨大。如沙特计划到2032年新增光伏发电能力41GW,新增核能发电能力18GW,新增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4GW。沙特等国推进经济多元化战略,大力发展化工、钢铁等重化工业,需要采用先进能效技术,否则将拖累产业竞争力。中国在上述领域有很强的技术能力,并且产品和技术的性价比很高,海合会国家要欢迎中国企业投资,并为其投资建设营造较好的政策环境,将其作为中海能源合作又一个重大领域。二是,在可再生能源合作上也可形成上下游一体化互惠合作。鼓励中国企业到海合会国家建设光伏电站,建设光伏电池和组件生产企业,在光伏研究开发和产业化上加强中海合作。

第四,从能源合作向金融合作延伸。中国和海合会贸易投资逐步引入人民币结算,海合会国家在外汇储备中增加人民币资产。

安丰全也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能源发展和能源国际合作问题。中海应该携起手来,进一步找准合作的契合点,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推动双方能源合作转型升级。

他认为,我们需要做出以下努力:第一,协同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中国与海湾各国在能源资源禀赋、产业发展、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等方面各有不同、互有所长,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提高能源供给保障水平。中国有不断扩大的油气需求,有覆盖各能源领域、上下游一体化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有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系和金融产业体系做支撑,海湾国家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和巨大的储存潜力。中国愿与海湾各国进一步加强传统化石能源资源和新能源资源的合作开发,结合各自的资源、技术、市场优势,形成能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的产业链,共同提高全球能源共同利益,共同维护区域及全球能源安全。

第二,协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是第一资源,节能技术是最绿色、最可持续的能源,中国和海湾各国在此方面的进步潜力非常大,应当共同研发和推广最先进的节能技术、最高效的节能产品,加强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合作,创新合作机制,分享先进技术和经验,为提高全球能源利用效率做出更大贡献。

第三,协同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储备技术和管理的效率,降低油气储备成本,扩大油气储备规模,加强先进技术研发合作,提高能源系统的可靠性、经济性,加强能源安全与技术信息合作,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技术,提高安全运行能力。

第四,协同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不久前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同研究推动全球能源物联网的倡议,中国将重点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特别是海湾国家在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的互联互通,推动跨境油气通道建设,开展区域电网建设合作,共享区域能源资源和能源设计,共同维护国际能源通道的安全畅通,共同维护全球能源市场的稳定。

第五,协同推进能源转型发展。中国是世界最大的风电、水电、太阳能国家,也是世界最大的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国,风机制造能力占全球一半,光伏制造能力占70%,风机、光伏的成本也在不断下降。中海双方要加强在太阳能发电、新一代生物乙醇汽车、“煤变油”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替代石油能源,共同推动向绿色低碳能源发展。

第六,携手完善国际能源治理体系。国际能源治理体系由全球各国共建共享,中国和海湾国家是这一体系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共建者。随着能源内涵的不断拓展,全球能源治理体系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我们应共同建设互利共赢、开放包容、公平有序的新型能源治理体系,促进建立维护全球能源安全体系的长效机制,使能源稳定发展、绿色发展,从而惠及各国人民。

作为来自能源企业的代表,苏彪建议:第一,希望海合会成员国进一步向中国开放石油、石化工程的服务、设计和设备材料市场,将中国石化企业列为工程和设计服务承包商,将中国石化天然气设备、材料等纳入供应商名录。

第二,发挥上中下游一体化的企业优势,降低设备成本。如果海合会成员国有类似的投资机会,中石化可借助自身上下游一体化的优势,将油气区块的勘探开发和炼化领域的投资整体考虑,进行工程设计、建设和产品销售。

第三,希望中国和中东国家在合作过程中处理好国内外投资的关系,保持目标市场的稳定,相互理解,取得共赢。

第四,希望智库同企业加强沟通和协调,中石化也乐于把具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供给智库机构和宏观管理部门,以利于中国与海湾国家的长期合作取得实质和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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