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敏清 通讯员张淦明
8月24日10时25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打破了广州石化检验中心第四化验室的宁静。生产调度部质量管理室告知,客户反映化工区外卖丙烯中甲醇含量超过20毫克/千克,超出控制指标两倍多,对方拒绝卸货。
得知消息后,负责丙烯出厂分析的检验四室分析一站技术员李孔现马上进行检查,发现我们对这批丙烯产品中甲醇含量分析结果为6.8毫克/千克。为进一步核实问题,李孔现立即组织人员对8月20日封罐的丙烯罐S3201B产品留样进行复查,结果与之前报出的6.8毫克/千克十分吻合。
“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李孔现不禁陷入了沉思,“把标准方法拿过来,赶紧比对一下色谱条件。”
对比显示,仪器的条件从温度到流速再到积分定量方法,都与所用标准完全一致。他们还用标准气体对仪器进行校验,校验结果也显示仪器的分析结果完全准确。为确保万无一失,他们还同时对丙烯出厂S3201A/B罐的甲醇含量进行分析,结果均为合格。
结果出来后,生产调度部质量管理室于24日15时10分及时将信息通过化工销售公司传递至客户。在质量管理室的安排下,李孔现主动与客户分析技术人员进行电话沟通,交流了双方的仪器参数和分析方法,最后发现对方化验室所用甲醇标准气为体积比含量(氮气为底气),没有经过换算为质量比,不符合GB/T 12701标准。同时,还存在样品未经汽化就进样等问题。
“原因就在这里!”李孔现立即提出了发现的疑问,并给出简易公式换算,建议对方订购以丙烯为底气的质量比标准气体进行色谱校准消除误差,并将标准气体厂家的联系方式给了对方。
8月25日,客户认可了广州石化的意见,撤回了丙烯产品不合格的化验结果,丙烯产品顺利卸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