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坚持修改中俄石油合同 或导致俄方断油

   2011-05-30 石化网 石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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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石油和化工网讯  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发言人赫里托夫26日表示,由于中国石油公司坚持要求修改与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和俄罗斯石油公司的合同,迫使俄方加快了与日本同行,进行同一议题能源合作的谈判。此前,俄罗斯政府第一副总理舒瓦洛夫在接受本台专访时强调,能源合作必须市场化运作。

    针对中国与俄罗斯石油价格纠纷可能会导致俄方断油局面,周四,俄罗斯石管道运输公司新闻发言人赫里托夫表示,俄中双方2009年达成了合作条件,但今年年初中方提出必须修改合同,更改价格,中方金触机构单方面减少了货款的支付额:中石油目前已拖欠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与俄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巨额欠款。

    赫里托夫表示,由于这些客观条件,俄方决定在5月26日与日本自然资源与能源厅签署能源合作备忘录,俄罗斯石油公司将与日本就成立合资公司(俄罗斯石油公司持股51%)进行谈判,在东西伯利亚11个油气田进行地质勘探工作,并开发位于鄂霍次克海大陆架的马加丹1号、2号和3号区块。俄方估算,这些油气田的可采储量为20亿吨石油和1.5万亿立方米天然气。

    去年年底,俄政府副总理谢钦表示,俄罗斯石油公司表示准备同中石油联合开发马加丹项目。双方还计划通过合资的“东方能源公司”(俄罗斯石油公司持股51%,中石油持股49%)在东西伯利亚联合收购一些中小型油田。

    本周三,俄罗斯政府第一副总理舒瓦洛夫在喀山接受本台专访时指出,俄罗斯和日本联合在俄滨海边疆区建设石油化工综合企业的项目,俄罗斯石油公司将向日方转让项目49%的股份,俄方还希望在炼油厂建设和现代化改造方面吸引日本的贷款、技术和经验,并合作建设从共青城炼油厂至德卡斯特里港的油品运输管道,此管道每年运输500至600万吨成品油和原油等。

    舒瓦洛夫表示,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石油管道应吸引更多的亚洲合作伙伴,而不是只限于与中国公司是合作。

    据悉,以中国政府副总理王岐山为首的中方代表团取消了月底访问俄罗斯的行程,原计划双边主管能源副总理级别的谈判在两国元首下月圣彼得堡会晤前也因此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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