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下达2017年第一批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其中矿产品计划在52500吨,冶炼分离产品计划在50075吨。(2016年第一批稀土生产总控制计划为,全国矿产品生产总量控制在52500吨,冶炼分离产品生产总量控制在45000吨)。
通知对于6家稀土集团要求,在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中存在超计划生产、采购非法矿产品等行为的企业,要相应核减计划直至全部取消计划,调减的计划转到集团内其他企业生产,追查非法矿产品来源,依法予以处罚。
通知明确,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应获得计划指标:
(一)矿山企业没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有关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停产的;
(二)稀土冶炼分离企业使用已列入禁止或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工艺和冶炼分离产能低于2000吨(REO)/年的;
(三)达不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
(四)长期停产,不具备生产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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