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规范电石项目管理

   2011-06-10 石化网 石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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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石油和化工网讯  甘肃省工信委日前出台具体措施,从项目审批、淘汰落后产能、摸底调查、监督检查和准入申报5个环节加强电石行业管理工作,推动电石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去年下半年以来,在下游产业的需求带动下,甘肃省新上和实施技术改造的电石项目较多。为严格控制和解决电石行业装置规模小、能耗高、含尘废气排放量大等问题,该省工信委此次出台的具体措施包括:不在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电石项目。新上装置要求单台电石炉容量在2.5万千伏安以上,1.65万千伏安以上内燃炉全部改造成密闭炉,电石生产副产品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全面实行大型化、密闭化和废气资源利用化。支持现有聚氯乙烯等电石下游加工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与电石生产企业联合、重组,组建一批年产能在50万吨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使企业平均规模达到年产能20万吨,促进电石行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全面进行摸底调查,为规范行业管理提供准确的信息依据,同时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对已经准入的电石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已经进入前四批公告的企业,从生产运行、工艺装备、环保治理和安全管理以及节能降耗措施等方面进行深入核查;做好准入公告的申报。各地要将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于6月底前完成电石生产准入申报工作,使产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价格、土地、环保等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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