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苯酚污染阴霾驱散

   2011-06-10 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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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从浙江省建德市环保局获悉,6月4日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新安江苯酚污染事件,经各方共同努力,目前事故对下游居民饮用水的影响已经基本消除。专程赶赴建德的环境保护部应急办领导指出:杭州市及建德市政府在处理新安江水体苯酚污染事件中应对及时,处置得当,信息公开透明,有效控制了污染范围。反思这次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不难看出,应对环境突发性事故,联防联治是根本,消除危害“预”字要当先。

    据了解,6月4日晚22点55分,一辆装载有31吨苯酚的槽罐车在从上海高桥化工厂开往龙游红云化工厂的途中,经过杭新景高速公路新安江高速出口互通主路段内时,车辆发生抛锚,紧急抢修作业时,被一辆车牌号为浙HD8399的重型货车碰撞,槽罐车严重破裂,大量苯酚泄漏,并有1名抢修人员当场死亡。由于事发时正逢夜间,且又是暴雨天气,给救援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当高速交警赶到现场时,罐车内的大部分苯酚已随着地表水流入了新安江,最终造成了这起严重的水体化学品污染事件。

    接到事故报告后,不仅杭州市、建德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部华东督察中心、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水利厅、杭州市环保局等积极行动起来,主要负责人也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事故现场处置工作。6月5日,杭州市政府启动了杭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应急办、环保、林水、卫生、安监、经委、公安、交警、城投、城管办、港航等相关部门及沿线各政府和管委会负责人组成的应急指挥部和专家组,前往现场统一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处置。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应急办确定沿线各自来水厂进水挥发酚最高允许浓度为0.005毫克/升。为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桐庐县政府决定桐庐境内富春江沿线桐庐自来水厂、桐庐七里陇水厂于6月5日晚21∶10开始暂停取水;富阳市政府决定,富阳境内富春江沿线江北水厂、江南水厂、东梓自来水于6月6日凌晨1∶00开始停止取水。以上5个水厂总计供水能力约为30.9万吨/日,共计涉及55.22万居民用水。根据杭州市政府应急办的要求,新安江及下游沿线各自来水厂即日起开展挥发酚指标的检测,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情况。

    在杭州市专家组的指导下,建德市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一是对事故现场予以清理。对泄漏的苯酚用沙包筑坝拦截,用活性炭进行吸附处置,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截至6月5日中午12时,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已清理完毕。二是与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协商,新安江电厂、富春江电厂同步加大泄洪水量,加速水体更新。三是建立监测结果信息报送网络,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随着应急措施的迅速落实到位,6月8日7时,杭州环保部门公布的应急监测结果显示:除事故入江口水样的挥发酚含量仍有0.194毫克/升,为劣V类水质外,其下游各取水口挥发酚浓度均已经低于专家组设定的0.005毫克/升安全值,达到一类水标准。为此,包括建德在内的沿线各自来水厂目前已经陆续恢复取水,居民饮用水供应恢复正常。

    反观此次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当地政府和地方环保局为降低事故环境影响、保护饮用水安全发挥了应有的作用。6月5日0点45分前后,建德市环保局24小时值班电话受理人员接到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分中心的通知后,立即向值班组长报告,随后,值班组长和值班员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立即开展跟踪采样监测。建德市政府连夜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分成现场组、技术组和宣传组,分头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电话通知沿线乡镇(街道),要求沿线企业、居民停止取水;同时环保局对事发地及下游水质每隔半小时进行一次监测,监测项目为挥发酚,即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宣传组将监测情况及时向政府、社会及下游县(市)通报;技术组在杭州市政府现场专家组到达现场后,全力以赴配合专家组,确保每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6月6日,环境保护部应急办领导亲赴建德,在了解事故处理进展之后,对结果表示满意,并指出,此次新安江水体苯酚污染事件发生以后,杭州市及建德市政府应对及时,处置得当,把事故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控制在了最小范围,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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