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大连锦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60 万吨/年化工轻烃改质项目第一次公示”的第一次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60 万吨/年化工轻烃改质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及意义: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大连锦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预留地内,无需征地。生产原料为公司新建重质液体石蜡加氢精制项目的产品——化工轻烃,产品为芳烃、氢气、液化气、硫磺等,年运行时间为8000小时,项目总投资为87509万元。
建设内容包括60 万吨/年化工轻烃改质装置、4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公用及辅助设施依托公司及相邻企业。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调整产品结构和特色产品,有利于完善企业的产业链,为促进企业、地区公司循环经济发展打下基础。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公司进展阶段:********
单位地址:********
联系人:(会员可见)【点击查看联系方式】,查询【化工项目】
联系电话:0********9 邮政编码:********
设计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298号
联系人:(会员可见)【点击查看联系方式】,查询【化工项目】
联系电话:0********9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0*******l
四、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1)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及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2)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3)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工作内容:(1)介绍工程概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的各阶段的环境污染源;
(2)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
(3)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4)采取信息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及分析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工作;
(5)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明确的建设项目可行与否结论。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1)对当地目前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2)对本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3)对本工程可能产生的社会及区域经济发展影响的认识;(4)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5)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6)公众关心的其它相关环境问题。
希望公众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大连锦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出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