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近日连发两个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农药使用指导和市场监管,加强蛋禽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严禁将氟虫腈作为兽药经营和使用,重点针对氟虫腈违法违规使用问题开展大检查,严防其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对饲料原料和产品造成污染。
8月初以来,比利时、荷兰、德国等近20个欧洲国家相继检测发现部分鸡蛋里的氟虫腈含量超标,相关产品还通过荷兰流入中国香港。氟虫腈是一种农药而非兽药,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对人类有中度毒性”的化学品。欧盟法律规定,氟虫腈不得用于人类食品产业链中的畜禽。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严禁将氟虫腈用于家禽养殖业。
农业部要求各地加大辖区内蛋禽饲料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允许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选用原料,严肃查处使用目录以外任何物质生产饲料的行为。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休药期以及兽药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发现超剂量、超范围等违规使用行为予以严厉处罚。指导蛋禽养殖场户根据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按照养殖技术规范进行饲养,持续改善设施装备条件,及时处理清运粪污,保持禽舍卫生,最大限度减少环境卫生用药。重点针对氟虫腈违法违规使用问题,立即组织开展蛋禽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和养殖场户大检查,全面系统摸底排查各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
农业部此前表示,我国政府未批准欧洲任何国家的鸡蛋产品通过进口进入中国市场,因此欧洲受氟虫腈污染的鸡蛋在我国不存在输入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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