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近日发布通知,将山东省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等28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其中有16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被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据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广东省梅县新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莞东江口预制构件厂等21家企业,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并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实行联合惩戒。其中有12家企业被纳入“黑名单”管理。
辽宁省凌海市班吉塔金宝山煤矿、河北省沧州市兴济福利化工厂、河北省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3家企业因存在瞒报事故行为,被实行联合惩戒。其中辽宁省凌海市班吉塔金宝山煤矿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性质恶劣,被纳入“黑名单”管理。
3家企业因管理期限届满,经所在地省级监管监察部门审核,不符合移出“黑名单”条件,其中包括:河南省通许县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泉水烟花基地、贵州省丰联矿业有限公司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
甘肃省兰州炭洞沟矿业有限公司因超层越界开采,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混乱,被实行联合惩戒。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7年第12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规定,经审核,将河北省成安县鑫冶环保有限公司等28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其中,将山东省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等16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现予公告。
附件:2017年第二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的单位及其人员名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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