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能源体制革命,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当前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在我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中,对能源体制改革提出了客观要求,其核心就是推进能源市场化体系建设,构建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打通发展快车道。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对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作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转型发展主要目标,提出了深化改革的系列指导路径。这是山西省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破解制约转型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走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政策依据。
在能源全产业链及煤电联营方面,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为进一步建立符合市场体制的新型能源企业,解决山西省能源投资、能源转型发展方面存在的不足,按照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精神,大力推动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资本进入能源领域。《意见》明确提出,坚持煤电、煤运、煤化等三结合,鼓励煤炭、电力、运输、煤化工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重组或交叉持股,鼓励有条件的煤炭和电力企业通过资本注入、股权置换、兼并重组、股权划转等方式,推进煤电联营。
这种重组或交叉持股,以及煤电联营,要按照市场化方向推进,不是政府“拉郎配”。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消除市场上下游壁垒,发挥系统优势,形成适应市场竞争的山西省现代能源产业体系。
在能源产业清洁高效转型及生态修复方面,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工作已经实行多年,但转型阻力重重,一个十分重要制约是转型资金不足。
《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山西省引导社会资本建立能源转型发展基金,对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是重大利好。山西省从不缺乏社会资本,而是很大一部分社会资本没有参与到经济转型发展中去。从历史上看,社会资本对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过重大作用,如传统晋商就是山西乃至全国经济或金融发展重要支撑。新时期,山西省要引导新型晋商等社会资本投入全省转型发展进程,采取深化能源体制改革等重要政策措施,做大新兴能源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同时推动生态修复进程,保障到2030年山西省至少要实现非化石能源占比20%这一挑战性目标。
按照山西目前发展现状,实现这一目标困难很大,要探索建立能源高效清洁利用综合补偿机制,推动环境外部性成本的内部化,增强新兴能源产业的竞争活力,通过深化土地、金融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释放要素活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推进转型发展。
积极推进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
山西省煤电传统存在保障京津冀地区的供应安全任务,要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和吕梁等地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做好售电侧和大用户直购电文章,培育电力销售公司,有条件地向全省开展电力销售业务。
同时,在山西全省建立电力市场,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发展,中长期建立批发、期货市场。通过改革试点及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促进相关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引导企业合理投资和用户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着力在煤层气及探矿权领域,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意见》提出加快山西省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凸显了山西省煤层气在全国的重要地位。
众所周知,山西省煤层气资源丰富,输气管网畅通,开发基础好。山西省2000米以浅的煤层气资源总量约占全国的1/4,截至2015年底,山西省累计探明煤层气地质储量占全国的88%;省内已经形成覆盖全省11个地市的输气管网格局;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和利用量分别占全国的56.5%和66.9%。可以说,我国煤层气开发利用能否有大作为,关键要看山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情况。然而,长期以来,受各种条件制约,尤其是煤层气矿权与煤炭资源矿权重叠等体制机制性因素影响,山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并没有达到各界所期待的效果。
为此,《意见》明确提出“全面实现矿业权竞争出让”“建立煤层气勘查区块退出机制和公开竞争出让制度”,同时改进矿业权人合作方式、改革煤层气开发程序和管理,落实煤层气发电价格政策等。
深化这些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有利于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地获得资源,提高矿业资源配置效率,破解煤层气开发利用困局,加快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
(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经济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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