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玩文字游戏,抄近道“傍”驰名商标,如此作为的企业竟堂而皇之地去申请商标注册。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据《商标法》作出决定:对第17183445号“夭脊新一代YAO JI XIN YI DAI”商标不予注册。主要原因为“夭脊新一代”近似于驰名商标“天脊”。
“天脊”商标是我国知名化肥生产企业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也是化肥行业首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知名品牌,“天脊”化肥深受全国亿万农民喜爱和信任。但不久前一家名为“山西天背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正在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夭脊新一代YAO JI XIN YI DAI”商标。
天脊集团发现该企业的侵权行为后,积极收集有关证据,找准切入点,从其拟申请的商标侵犯天脊集团在先注册的名称权入手,及时申请工商部门制止其不正当竞争行为。
国家商标局经审查认为:被异议商标“夭脊新一代YAO JI XIN YI DAI”指定使用于第1类“农氮肥;肥料;农业用肥;化学肥料”等商品上。天脊集团引证在先注册的第679115号“天脊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于第1类“化学肥料;混合肥料”等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双方商标图形在构成要素、设计风格、表现形式以及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基本相同,已构成近似,因此异议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商标局作出对第17183445号“夭脊新一代YAO JI XIN YI DAI”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这个事件在全国化肥行业引发了高度关注,也引起了同行的警觉。化肥行业营销专家郑利针对这一典型案例指出,“天脊”与“夭脊”相似度极高,这属于明显的“傍”名牌企业、“傍”驰名商标的侵权行为。一旦这样的商标注册成功,极易误导农民,将对诚信知名化肥企业造成极大伤害。他呼吁,全国化肥企业一定要密切关注市场销售动态,增强企业优质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旦发现“假冒”“近似”“打擦边球”等侵权行为,要立即报告工商部门全力打击,这不仅是保护企业自身利益,也是在履行社会责任,为亿万农民朋友撑起保护伞。
山西一家大型国有化肥企业的法律顾问段松法指出,国家越来越重视“三农”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配套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完善,操作性和威慑力也不断增强。比如《商标法》,加强了对商标权利人的保护,以更加严厉的手段打击商标侵权及“傍”名牌等违法行为,化肥企业发现假冒伪劣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时,一定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竞争秩序。
新闻快论
联起手来严打“李鬼”
李鬼似是而非李逵,肥料行业深受“李鬼”之害久矣!国家商标局拒绝“夭脊”商标事件之所以在全国化肥行业引发强烈共鸣和巨大反响,就在于它让同样有切肤之痛的知名品牌、领军企业,着实“出了一口恶气”“长了面子和信心”。
肥料是最重要的农资产品,确保物美价廉的优质肥料产品送到广大农户手中,关乎国家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大计。但如同很多消费品行业一样,当前国内肥料产品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有点混乱,乱象之一就是假冒伪劣和“傍”名牌现象屡禁不绝,龙头肥料企业不堪其扰。经过多年的优胜劣汰,国内肥料产业已确立集中度提升、大企业主导的格局,一些居心不良的企业和商贩就打起了这些知名品牌和领军企业的主意,利用知名企业多年苦心经营形成的品牌效应,起一个和知名品牌极为相似的企业名字,或者制作使用高仿知名品牌产品的包装,伪装成知名企业、名牌产品。云天化、新洋丰、开磷集团、六国化工、天脊集团等几乎所有的知名肥料企业,其品牌都存在被一些小企业直接冒用或打擦边球“傍靠”的现象。这不仅对农户造成了损失,也给这些品牌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针对这些假冒伪劣和“傍”名牌的侵权行为,工商管理部门和正规知名企业持续采取了打击预防措施,但查处的假冒伪劣肥料坑农害农案件,只是冰山之一角,而且缺少形成极大震慑力的典型执法案例,造成年年打假年年假、旧假未去新假来的局面。知名肥料企业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和办法,比如设计防伪标识、成立打假专门机构、频繁打官司等,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但即使几经周折最终打赢了官司,法院对侵权企业一般也只做撤销“傍”名牌字号处理,并无其他有力的处罚措施,造成企业打假陷入成本高、维权难度大的窘境。
我们期盼管理执法部门和骨干肥料企业通力协作,掀起严打“李鬼”雷霆行动,痛击形形色色的“李鬼”们,让“清气满乾坤”早日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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