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等化工子行业纳入遴选范围。
通知指出,综合考虑行业能源消费量、节能潜力、能源计量统计基础、能效标准等情况,决定在钢铁、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铜冶炼等行业开展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
通知强调,申请行业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六项要求:一是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二是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三是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和节能奖惩制度,以及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四是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五是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六是综合考虑申报企业2015、2016年度的能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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