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交易市场正式启动

   2017-12-20 中华石化网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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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全国碳

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标志着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已完成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

《方案》明确了我国碳市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明确了将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工作定位,明确了碳市场建设要遵循稳中求进的工作要求,将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分阶段稳步推行碳市场建设。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国碳市场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此次首批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是排放数据最透明和最具可信度的发电行业,目前涉及石化、化工等行业启动碳排放交易的时间表尚未确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产业发展部副主任李永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对石化、化工等重点排放行业的企业碳排放量进行核查及监测。李永亮认为,发改委对重点行业碳排放量的核查及监测,是为了配合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以及今后全面开展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的一部分,目的是为了扎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相关工作,完善配额分配方法,夯实数据基础,确保数据质量,为下一步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的碳排放交易打好基础。

根据该《通知》,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有关工作的范围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2013至2017年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发改委方面指出,碳排放报告、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及制定监测计划,二是第三方核查,三是复核与报送。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2018年3月31日之前根据发改委已分批公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要求,分年度核算并报告其2016年和2017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及相关数据。2018年5月31日前,由地方主管部门组织将企业提交的排放报告及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的核查报告和监测计划审核报告的复核工作确定后上报发改委气候司。

李永亮介绍,目前《通知》已经下发到地方。这些核查数据将作为国家为企业分配碳交易配额和履约之用。“未来,企业要把碳排放权作为资产来管理,如果碳减排工作做得不好,企业肯定会增加成本,如果企业相关工作做得好,将可以为企业增加效益。”李永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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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在北京等七个省市组织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纳入多个行业,有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截至今年9月底,7个碳交易试点累计成交量1.97亿吨,累计成交额45.16亿元。试点范围内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呈现了双降趋势,在推动参与企业和试点地区的低碳发展、有效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方面,试点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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