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出首张水资源税税票 纳税人为河南心连心

   2018-01-05 中华石化网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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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月1日上午,河南省新乡县地税局开具首张水资源税税票,纳税人为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此次缴纳水资源税

1月1日上午,河南省新乡县地税局开具首张水资源税税票,纳税人为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此次缴纳水资源税19.99万元。这是我国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后,河南税务部门开出的首张水资源税税票。

我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2016年7月1日在河北省启动,第二批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天津、河南、山西等9个省市,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石油和化工行业是用水大户,对此,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办税人员宋光钊直言:“新乡县是缺水地区,我们又是用水大户,开征水资源税,我们压力不小。不过开征水资源税是为了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保护水资源,我想每个企业都会积极配合。”

记者了解到,河南心连心一直采用地下水,而这种采水方式存在着导致地表塌陷和污染地下水源的危险,又处于一般超采区,“费”改“税”后,税额标准也相对较高。“我们会及早改用地表水,大力增加节水设备,最终形成绿色、节约的发展方式。”宋光钊说。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目的是合理调节用水需求,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了让纳税人认识到这一点,同时也保证水资源税顺利开征,河南省先后出台了《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河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河南省水利厅水资源税纳税人档案移交方案》等。

据悉,水资源“费”改“税”之前,河南省水资源费年收入为15.9亿元。据测算,改革试点后全省水资源税年收入预计可达18.7亿元,高于水资源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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