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法1月1日起实施

   2018-01-03 中华石化网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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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税开征,排污费停止征收。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税开征,排污费停止征收。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安全环保部庄相宁处长1月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税与排污费相比更加细化,关注重点是对有毒有害物质征税,因此将对石油和化工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根据该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为促进各地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国务院决定,环境保护税全都作为地方收入。

环境保护税法的总体思路是由“费”改“税”,即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清介绍,环保税法遵循将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平稳转移原则,主要表现将排污费的缴纳人作为环保税的纳税人;根据现行排污收费项目、计费办法和收费标准,设置环保税的税目、计税依据和税额标准。但两种制度的一大不同点在于,环保税法增加了纳税人减排的税收减免档次,即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保税。

庄相宁谈到,国务院明确提出,环保税属于地方税。因此,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税率,有的地方可能较高,有的地方会稍低,不会有一个统一的税率值。环保税的收税计算,一是按照排污量,二是折算成污染当量。每污染当量对应一个税率,其中一类污染物,如重金属、二噁英等的污染税率会非常高。

对石油和化工行业而言,与以前征收的排污费相比,环保税关注的重点发生了较大变化。以前是针对常规污染物收费,今年以后会更关注对污染物质的征税,收税范围延伸到了一些具体的有毒有害物质。

“此前只对排放1吨废水收费,现在是针对废水中的具体污染物质,如排放1千克COD或1千克氨氮收多少税,以及针对废水中的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毒有害物质征税,税目划分得更加精细化,征税范围也扩大了。因此,对全行业的影响是会存在的,只是目前还难以评估会给企业增加多少税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企业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越多,税赋肯定会越高,因为环保税瞄准的重点是对污染物质的控制。”庄相宁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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