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治理炼油业违规 石油央企加快天然气发展

   2018-02-01 中华石化网21世纪经济报道

108

核心提示:“这次整顿对中国石油(9.010,0.00,0.00%)企业、特别是山东地炼来说很关键,很多地炼企业必然关停。”一位石

“这次整顿对中国石油(9.010,0.00,0.00%)企业、特别是山东地炼来说很关键,很多地炼企业必然关停。”一位石油央企专家近日告诉记者。该专家所说的整顿是指1月26日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关于对炼油领域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提到的。此后数日该文件才引发媒体关注。

由发改委、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该通知要求,对存在违反上述认定情形的200万吨/年以下落后产能企业,依法依规责令限期关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品油质量升级等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工作。

这是继1月初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管公告后,国家对炼化企业进行的又一个重量级事件。

前述专家认为,目前中国成品油过剩加剧时,完成成品油质量升级和石油行业的整合是必须做的事情,此前一些国家石化规划也有可能搁置。对此石油央企们已经很了解,它们希望通过持续提升油气供给的质量和效率的方式,让其业绩大幅上涨。

1月27日中石油董事长王宜林表示,深入开展2018-2030年天然气业务加快发展专项研究,把天然气业务真正打造成战略性价值性工程。

“近期天然气短缺让中石油高层认为,加大天然气的生产、储运和LNG接收站的建设是保证国家战略资源供应和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那位石油央企专家说。

整顿地炼企业

此次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公安部、环保部等十部门进行的整顿,主要针对五个方面——违反相关产业政策,擅自开工新建、改建、扩建炼油装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品油质量升级;已建成投用的炼油装置,手续不全;在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税收等方面,受到行政处罚,未按时完成整改的;违法收购、加工、代为销售被盗原油、石油产品的。

这对山东地炼企业、特别是那些没有进口原油使用权的企业来说,是有很大影响的。

据中石化齐鲁分公司情报调研室项目主管于国良介绍,按照中国每年成品油消费量3.15亿吨,65%的成品油收率和80%的开工率计算,合理配置炼油能力为6.1亿吨/年,但是目前国内炼油能力达7.48亿吨/年,过剩1.38亿吨/年。

随着国内成品油出口的加速,那些没有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炼企业正在想尽办法扩大产能,而此次十部门的通知,让那些地炼企业受到巨大影响。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进口原油使用权的企业只有20多家,而山东省内经营石油化工的企业有70多家,没有使用权的企业都是规模小、环保措施不到位的县级企业,一旦十部门进行的整顿,它们必然成为整顿重点。

多位山东地炼企业高层都同意这种说法。

有山东地炼高层认为,“规模小,环保措施不到位是事实,但是我们对当地政府的发展是有贡献的,在对过去多次油荒,我们更是有巨大功勋的。目前我们正在多方筹集资金,并请国外专家进行改扩建炼油装置,突然宣布我们必须暂停或关闭有点措手不及。”

但那位石油央企专家坦言,目前中国炼油装置已经过剩,过去国家提出的“七大石化基地”计划就可能有巨大的变化,让更多的小地炼进行发展是不可能的,1月国家两次出重拳,正是为了整顿、整合国内石化产业。

石油央企加快天然气发展

自2017年10月后,国内天然气/LNG等价格不断上涨,至12月其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最高时达到了12000元/吨以上,是夏季时的3到4倍,甚至在1月31日,在兰州等地还发生限气的事情。

那位石油央企专家认为,此次限气是因为中亚天然气资源减少、河北等地煤改气大幅增加等原因,因此中石油、中海油和中石化等都计划加大国内天然气产量和储备,同时尽可能加大LNG接收站的建设。

“我们不是不希望在东部,特别是华北新建LNG接收站,但是因为海事等中央政府的原因,我们没有得到它们的批准。其实不只是我们,很多社会资金和地方政府企业也在争取LNG接收站的建设,但是都没有得到批准。”他说。

因此中石油长庆油田宣布,2018年至2020年,其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原油产量稳定在2400万吨左右;天然气产量实现从360亿立方米向400亿立方米稳步增长。

在四川,中石油最新的一次资源评价结果显示,四川盆地天然气总资源量达到38万亿方,约合300亿吨石油当量。其中,可采天然气资源量达到26万亿方,约合200亿吨石油当量,位居全国第一。中石油表示,将于2020年在四川建成年产300亿方(约合2400万吨石油当量)的大气区。

为了进一步加大国内天然气消费量,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天然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显示,自2017年10月1日起,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26.64元/GJ,将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0.94元/立方米。这与此前自2016年1月1日起,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28.34元/GJ,将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1.00元/立方米相比,目前的液化天然气及管道天然气的销售定价均有所下降。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林伯强表示,尽管此次是针对进口天然气的税收优惠,有利于增加进口天然气的积极性,但他同时强调,从整体来看,政府是出于鼓励整体天然气发展的态度所发布的一项政策利好。不管是国内天然气生产,还是天然气进口,都将迎来大幅发展。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石化精神,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