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油部署春节期间重点工作

   2018-02-12 中华石化网郑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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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通讯员 2018年春节将至,日前,福建石油分公司、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市分公司

通讯员 2018年春节将至,日前,福建石油分公司、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市分公司、机关各部门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几项重点工作。

狠抓岗位责任制落实,确保企业安全平稳运行。

全面排查“库站线店”现场安全风险,结合冬季生产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特点,紧盯泄露、火灾、爆炸、坍塌等高风险区域和设备、特别是水源地、保护区等高后果区域,逐一落实分级管控责任和措施,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密切防范特殊因素和极端气候引起的突发事件。

严格承包商和承运商的安全环保管理,加强对双层罐改造等施工现场的督查。特别强调的是,节日期间一律停止动火等重大施工作业,对确需施工的,必须落实领导干部现场盯守机制。

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内控指标”双检测把关,油品检测不合格坚决不得入库,发现异常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同一加油站连续发生2起质量投诉,应立即停止销售,查明原因确保安全后方可复营。

加强资金安全管理,提前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上门收款和资金缴存工作,按照规定标准及时将现金投入保险柜,当天应缴回笼款必须在下班前解缴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得在营业场所留存大额现金过夜。

抓好市场供应,确保经营创效“不放假”。

认真分析春节市场消费特点,合理安排资源特别是汽油供应,强化物流运行调度,优先保证高速公路、交通干道、旅游景区等重点位置加油站的正常供应,坚决避免出现脱销断档、排长队加油等现象。

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抢抓春节期间汽油消费高峰,实施油非互促节日营销,全力以赴扩销创效,做到人放假、经营创效“不放假”,推动实现油品和非油品业务一季度经营创效“开门红”。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公司党组新的“实施细则”,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赠送、收受、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严禁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已实施车改的,严禁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不断释放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要严肃问责,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实施“暖心”工程,营造欢乐祥和氛围。

坚持“真困难、真帮助”原则,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同志、老党员、劳动模范、困难职工、基层一线员工和值班值守人员,保证吃好“年夜饭”,规范优惠购买“年货节礼”,确保资金到位、物资到位、慰问到位,把企业和组织的关爱,送到最需要的人手中心上,让广大干部员工快乐度过一个“暖心”春节。

落实维稳工作属地负责制,重点掌握特殊群体的诉求和动态,执行好帮扶政策,做好走访和思想疏导,坚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督促承包商、承运商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严禁克扣、拖欠等行为。

强化舆情引控主体责任,落实快反机制,对负面舆情早发现、早化解、早控制,坚决避免发酵扩散,维护企业良好品牌形象。(郑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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