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2018年化工治理行动

   2018-02-26 中华石化网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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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期,化工第二大省江苏启动了2018年化工治理行动,省内多市纷纷开展治理工作。在日前召开的南京市十六届人

近期,化工第二大省江苏启动了2018年化工治理行动,省内多市纷纷开展治理工作。

在日前召开的南京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市长蓝绍敏表示,2018年,南京将重点推进减煤、减化,全年关停化工企业40家。南京将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南化等重点企业布局调整和转型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力治理突出环境问题。

近日,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召集区内600余家企业,举行该区史上规模最大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大会。滨开区将在化工园区内继续开展“两手抓”:一手抓安全,着重开展高危工艺自动化和远程控制改造,重点对储罐区、化学反应装置、精馏装置等高危工艺段实施改造和提升;一手抓环保,全力打造无异味化工园区。通过推动重大环境隐患解决、监控监测体系建立、化工企业提标改造、搭建新的环境管理架构和推动园区综合管控等一系列工作,彻底消除化工区异味。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环保违法行为绝对“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此前,中国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摸底调查认为,化工污染是长江主要污染源之一,近年来重化工企业沿长江“梯度转移”明显,恶意偷排突发水污染风险高。

针对这些情况,江苏沿江8市正按照相关要求,遵照长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化工污染整改。

一是对在环境敏感区域内尚存在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要在2018年6月底前依法撤销;尚存在的排污口,6月底前依法取缔。

二是对存在污水不达标或者超标排放等问题的化工企业,依法责令整改,6月底前完成整顿改造。其中,处于岸线1千米范围内的化工企业要搬离、进入合规园区,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报请政府责令关闭。

三是对岸线1千米范围内、合法运行的化工企业,要对其风险防控、污染排放达标等情况进行重新评估,确保符合安全和环保标准,鼓励搬离1千米范围或者进入合规园区。对岸线1千米范围以外,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或者安全和环境风险突出、经评估通过就地改造仍不能达到安全、环保要求的,要在2020年底前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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