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我国首个对外公开提供的进口LNG窗口期产品,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平台成交,成交量为一船液化天然气(LNG)(约1亿立方米)。
此次窗口期产品提供方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产品成交方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与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的联合体。本期船货将于10月下旬到中海油粤东LNG接收站,提货时间窗口总计45天,提货地点覆盖福建、深圳、珠海、浙江、天津等LNG接收站。
据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副总经理付少华介绍,首期试点的公告发出后,下游用户反应积极,有近30家企业对进口LNG窗口期产品表示兴趣,对交易细节进行了详细咨询并积极参与,最终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与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的联合体成交。
付少华表示,本次推出的窗口期是对应船货销售的服务类产品,提供进口LNG的流程管理和贸易的一整套标准化服务。同时,基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的全盘运作模式和运营团队的相关操作经验,可以为客户提供多点下气的便利性安排,有利于降低LNG接收站的使用门槛,便于提高LNG接收站的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为增加天然气供应和LNG接收站逐步开放创造条件。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试点交易是中海油落实国家LNG接收站对第三方公平开放要求及中海油战略部署的重要一步。本次进口LNG窗口期产品的服务内容涉及进口LNG全流程,在很多方面是首次对外提供。服务内容包括进口LNG资源代采、报关、报检、港口港杂费、计划管理、多点资源调配、接收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协调、资金使用等一系列业务和服务。旨在通过一系列服务,协助下游用户掌握进口LNG商务程序、参与国际贸易、熟悉LNG接收站使用相关流程,为今后LNG窗口期开放后下游用户独立完成整个操作打下基础。
卓创资讯天然气分析师刘广彬表示,此次进口LNG窗口期产品交易加快了国内天然气市场化的进程,落实了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开放的政策,使更多企业能够参与到上游天然气供应环节。
据悉,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已经在接收站公平开放、窗口期产品提供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划,将根据国内外市场条件和改革进程,与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一道,适时推出相关产品和服务。预计将很快推出第二场相关交易。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石化精神,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