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石油和化工网讯 近日,我国首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公开发布。《规划》明确,能源基地和矿产资源基地以及水功能区分布于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区域之中,不属于独立的主体功能区。我国将重点在能源资源富集的山西、鄂尔多斯盆地、西南、东北和新疆等地区建设能源基地,在能源消费负荷中心建设核电基地,形成以“五片一带”为主体,以点状分布的新能源基地为补充的能源开发布局框架。
《规划》提出,能源基地和矿产资源基地的建设布局,要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原则,即在限制开发区和生态较脆弱的地区,不能布局大的能源与资源开发的项目,适合的地区可适当开发,但总体上是限制的,而且开发必须进行生态环境评估,。
对于目前在限制开发区动工的能源资源大型项目,国家将区分具体情况来决定项目是否继续。但动工的地区都将进行生态修复。
《规划》指出,我国将构建“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以及“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并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