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502胶项目重大变动

   2018-09-20 中华石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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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西德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502胶项目重大变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规范性要
  西德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502胶项目重大变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规范性要求,现将本项目公众参与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502胶项目重大变动
  2、建设性质:新建(重大变动)
  3、建设地点:九江赤湖产业区(九江沿江产业集群区)(东经115°44.433′,北纬29°47.268′)。
  4、项目概况:使用液体甲醛代替原固体甲醛,生产规模未发生变化,年产502胶3000吨,项目投资8000千万元。
  二、项目产污环节
  本项目的主要产污环节如下:
  1、废气: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锅炉和导热油炉烟气和RTO焚烧废气。
  2、废水: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洗锅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3、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各类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裂解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废气吸收活性炭、厂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三、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洗锅废水经蒸馏冷凝后回用于洗锅,其他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高浓度工艺废水先进行预处理(具体工艺为中和氧化、絮凝沉淀+过滤),提高其可生 化性;预处理后的带水剂回收分层废水汇同其他废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处理工艺为A/O+二次沉淀+生物炭池+沉淀),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 理达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再经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锅炉和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锅炉和导热油炉烟气分别经12米高排气筒排放;工艺废气经一级水喷淋吸收+一级碱液喷淋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后通 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裂解炉废气经一级水喷淋吸收+一级碱液喷淋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各股废气经相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 放。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主要的噪声设备物料输送泵等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减震隔声等措施进行控制。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固废、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工艺固废、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环境风险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化学品的泄露,压力容器或易燃易爆品发生火灾和爆炸以及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
  储罐周围应设置围堰,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收集处理,避免有毒有害化学品外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建设单位已在厂区建设事故应急池。一旦发生事 故立即锁紧停车系统,停止生产,将废水收集至废水事故池,确保消防废水、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事故应急池平时不能作其它用。
  企业在落实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当地城市发展及总体规划。项目拟建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项目建 成后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因此,本评价认为,在本报告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及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情况下,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与目的
根据具体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以及项目所在的的自然、社会概况以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针对项目建 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建设带来的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从而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六、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公司
单位地址:********
联系人:********先生 E-mail:l********om(会员可见)免费注册成为会员,查询化工项目
联系电话:0********9 邮政编码:********
环评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298号
联系人:********先生 E-mail:l********om(会员可见)免费注册成为会员,查询化工项目
联系电话:0********9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0*******l*******
  征求的意见主要包括:对本项目建设的支持情况、对项目选址的意见、沿线居民对拟建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的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议及其它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欢迎各社会团体或个人通过下列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以便跟进,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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