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日讯, 12月24日,山焦飞虹60万吨/年烯烃项目(焦炉煤气制甲醇为原料)安全条件审查获得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批复。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规定,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山焦飞虹60万吨/年烯烃项目(焦炉煤气制甲醇为原料)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内容和现场情况进行了审查,同意该建设项目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条件审查是工程项目建设前期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同时也是安全管理标准体系中的基础性内容及控制重大工业事故的重要手段。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厂址位于山西省洪洞赵城精细煤化工园区内,现有焦化工程北侧,生产规模为年产烯烃60万吨、聚乙烯30万吨、聚丙烯30万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8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60万吨/年烯烃分离装置、C4综合利用装置(烯烃转化和MTBE/1-丁烯)、30万吨/年聚乙烯装置、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等6套主要生产装置以及动力站、循环水、罐区、产品储运等10个公辅设施单元。
据悉,该项目拟采用中科院大连化物所DMTO技术。烯烃分离采用美国LUMMUS(鲁玛斯)前脱丙烷中冷分离技术;聚乙烯和聚丙烯分别采用美国Univation(尤尼维讯)和美国DOW公司气相流化床技术;C4采用凯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MTBE/丁烯-1分离技术和美国LUMMUS公司C4混合烯烃转化技术。
12月21日至23日,山西焦煤集团在太原组织召开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基础工程设计综合审查会。
本次会议审查范围为“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的设计、“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公辅设施、“10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必要预留设施的整合优化设计及MTO装置新増异构化装置的设计。与会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基础设计内容及深度基本符合《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要求,满足建设单位设计审查、工程EPC招标、施工准备的要求,并从工艺、热动、机电仪、总图土建、公辅、概算等方面提出143项合理化审查建议和意见。
11月22日,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式批复,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及配套甲醇一体化项目建设迈出关键性的一步。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是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及配套甲醇一体化项目的先期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成将为60万吨/年烯烃项目提供原料保障,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项目于2015年9月获山西省发改委备案批复,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甲醇100万吨、LNG10万吨,副产硫酸3万吨、硫磺2.1万吨,目前已完成全部5项专利技术引进,总体设计和基础设计全部完成。